在繁华的临沂市,发生了一起令人深思的事件。一名交警在执行公务时,因占用私家车位与车主武先生发生了冲突,导致自己受到轻微伤。随后,武先生出于和解的目的,赔偿了对方143万余元,并获得了对方的谅解书,承诺不再追究其法律责任。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这名交警随后被检察机关以妨害公务罪提起公诉。车主武先生以交警“隐瞒伤情”“涉嫌欺诈”为由,将其起诉至法院,要求退还赔偿款。
近期,山东省莒南县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涉案交警需返还原告武先生143万元赔偿款。这一判决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人们纷纷对事件的来龙去脉进行探究。
当事人讲述:
交警在地下车库查套牌车时占用私家车位引发冲突
武先生,一位山东省临沂市的民营企业负责人,今年65岁。2018年10月18日晚,他因公司接待任务结束后,在小区地下车库发现自己的车位被一辆警车占用。在与警车驾驶员沟通后,他要求对方挪车,却遭遇一名自称是交警的男子阻挠,并发生了冲突。
武先生愤怒之下,泼水并砸水杯,导致冲突升级。事后,他得知这名阻挠的男子是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某中队指导员王某某。
中间人协调:
车主赔偿交警143万余元后,对方出具谅解书
事发后,武先生通过中间人得知,王某某的伤势为左膝关节前交叉韧带断裂,脸部、双手等多处软组织损伤。考虑到王某某的伤势较重,武先生通过中间人向王某某赔礼道歉,并赔偿各项损失143万余元。王某某出具了谅解书,承诺不再追究武先生等4人的法律责任。
法院审理查明:
双方确曾撕扯缠斗,案发8年前王某某左膝曾有手术史
随后,武先生和几名同事被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刑事拘留,后取保候审。检方将案件移送至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检方指控武先生等人妨害公务,但武先生认为赔偿后不应再受追究。
法院审理查明,王某某的伤势虽然为轻微伤,但他在案发8年前曾有左膝前交叉韧带断裂手术史,且之后在北京进行了治疗。法院认为,原告武先生因误解王某某伤势严重而赔偿,属于重大误解。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被公诉后,私家车主起诉交警要求返还143万赔偿款
在王某某被公诉后,武先生以“隐瞒伤情”“涉嫌欺诈”为由,将王某某起诉至法院,要求返还143万赔偿款。法院最终判决王某某返还143万赔偿款给武先生。
这一判决结果彰显了司法的公正和公平,也引发了社会的广泛讨论。对于这一事件,人们纷纷发表自己的看法,有的认为车主维权有理,有的则对交警的行为表示不满。
第三方律师观点:
一审法院判决结果符合法律规定,彰显公平
对于这一判决,有律师表示,法院的判决结果符合法律规定,彰显了司法的公正和公平。车主因误解而赔偿,属于重大误解,有权要求返还赔偿款。
这起事件提醒我们,在签署和解协议时,双方应充分征求专业人士的意见,对达成协议后能够达到的法律后果有一个比较准确的预期,以确保协议的合法性。
华商报记者 陈有谋 编辑 杨德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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