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团游陷甩客风波,游客疑遭‘国旅’‘中旅’混淆签约,实际带团另有其人

参团游陷甩客风波,游客疑遭‘国旅’‘中旅’混淆签约,实际带团另有其人

从宸奕 2025-01-06 未命名 543 次浏览 0个评论

近日,山西的侯女士向媒体反映,她在咨询一位自称是“中国国际旅行社”的导游后,被导航至“湖南省中国旅行社”长沙火车站店,报名参加了一个5天4晚的张家界旅行团。然而,在旅行中,她和家人遭遇了“甩客”、重复收费、强制消费等不合理行为。侯女士向有关部门反映后,“张家界风光国际旅行社”赔偿了5000元,其中包括2000元的张家界“旅游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奖金。但侯女士对此处理结果并不满意,她要求涉事旅行社“退一赔三”,即赔付14000元,并道歉。

咨询的是“国旅”,签约的却是“中旅”,带团的却是“张家界风光”。侯女士回忆,7月31日,她在岳麓书院旅游时看到一位自称是“中国国际旅行社”的导游,正在分发旅行宣传册。宣传册上,“天门山玻璃栈道+张家界森林公园+湘西苗寨+网红芙蓉镇+凤凰古城”的5天4夜游,从8月1日开始至8月5日结束。出于好奇,侯女士向导游询问了旅行相关信息。

8月1日,侯女士跟随导游发的导航位置来到“湖南省中国旅行社”长沙火车站店,签署合同,缴纳了1760元费用。当晚,她和家人来到张家界市,并在“张家界风光国际旅行社”工作人员的指引下,签署了出团告知书合同,并支付了1916.92元的景区交通费用。

侯女士表示,旅行这五天,她和家人体验感非常差。8月2日,旅行开始的第一天,旅行团到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发现景区的门票已经包含索道、摆渡车等的交通费用,但“张家界风光国际旅行社”此前已重复收费480元。8月3日,游览天门山时询问导游是否有导游证时,对方闭口不谈。

侯女士还称,旅行过程还存在强制消费的情况。8月4日早上7点,旅行团被带到一家珠宝店购物,店内大多数珠宝价格高昂,与市面相比贵不少。在珠宝店内停留直至12点左右,旅行团来到第二个购物点——一家湖南特产购物超市。侯女士询问导游何时吃饭时,导游让她一家到店门口等候,她对此感到生气。购物持续至下午2点,此时不少游客已经购买了不少东西。但在离开商场的大巴车上,导游却认为旅游团购物太少,于是在大巴车上做起了推销,并说:“刚刚在特产店没有消费的,现在抓紧买,出来玩就是来消费的,这都买不起吗?”侯女士无奈之下只好花200元买下了导游推销的特产。

侯女士称,和“湖南省中国旅行社”签订的合同明确规定,“全程进1个购物店和1个生活超市,每个店购物时长约80分钟,全程无强制消费、自愿选购”。但旅行过程中,导游却强制游客购物,并威胁说:“这都买不起吗?”

8月26日,长沙市12345工作人员告诉侯女士,她在“湖南省中国旅行社长沙火车站店”签署的相关订单,湖南省中旅并未收到,“合同是伪造的”。侯女士提供的与长沙市12345工作人员通话录音显示,前述工作人员称:“公章是私刻的,钱交给了个人并非公司。下一步执法人员将跟踪调查,依法依规处理。”

对于上述处理结果,侯女士并不满意,她要求涉事旅行社“退一赔三”即赔偿14000元,并要求“湖南省中国旅行社”就伪造合同等行为解释说明。

涉事旅行社表示,此事已移交长沙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徐先生称,公司无法满足侯女士提出的14000元的赔偿。他们曾提出额外赔偿7000元的处理方案,但对方并不满意。徐先生告诉澎湃新闻,当天侯女士咨询的“中国国际旅行社”的导游,实际上是“湖南省中国旅行社”的兼职人员,而“张家界风光国际旅行社”则是“湖南省中国旅行社”在张家界的对接合作公司。

9月9日,澎湃新闻致电长沙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询问侯女士投诉的处理结果。对方工作人员表示,执法人员正在核查案件,最终执法结果将在一周之内向侯女士反馈。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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